省畜牧总站圆满完成2021年度甘肃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切实保障我省生鲜乳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了《甘肃省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省12个市州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省畜牧总站配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农产品加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生鲜乳抽检组分别于上半年7月12-20日和下半年9月5-24日,重点针对全省12个市州大型奶牛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和收购加工企业及城市周边散养“铃铛奶”销售户,开展了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并对全省12个市(州)的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生鲜乳质量安全全覆盖抽样检测。
生鲜乳例行检测对象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样品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毒素M、铅、铬、汞、砷和体细胞,生鲜乳国标检测包括蛋白、脂肪、杂质、菌落总数及体细胞等项目。本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共抽取甘肃省样品275批次,完成率100%,其中生鲜乳收购站例行监测采样138批次,完成率100%;运输车辆137批次,完成率100%;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测6批次,完成率100%;5家婴幼儿奶站,完成率100%。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要求,全程操作现场采样、拍照封存、信息录入等抽样检测工作,实时上传至全国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等监督管理系统平台。
根据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监管要求,全省所有涉及生鲜乳收购加工站点必须落实标准化管理责任。省、市、县生鲜乳监管人员与农业农村部生鲜乳抽检组一行,对全省86家生鲜乳收购站点及加工、运输车辆等环节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此次生鲜乳飞检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统筹推动奶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此次抽样检测与监督检查,全面督促保障了我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属地责任落实,保障了生鲜乳质量从生产到运输及加工各个环节的安全,牢牢守住全民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同时,根据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工作安排,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和省畜牧总站共同开展奶牛养殖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抓点示范工作。为确保抓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奶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在开展生鲜乳飞检工作的同时,省畜牧总站与涉及的县(区)牧场进行了项目工作对接,重点督促项目涉及县(区)严格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程序化和粪污无害化”“五化”标准要求,大力推进奶牛养殖标准化生产和智慧牧场建设。针对省内优良种畜少、奶牛单产水平低、配套现代高效生产技术和设施设备应用不足等瓶颈问题,推广使用奶牛养殖场性控冻精(性控胚胎),实现奶牛群体快速扩群;组织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提高生产效率;开展奶牛健康养殖、营养调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确保畜牧优势特色奶产业抓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以促进甘肃奶产业高效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企业与地方共同发展、奶产业效益提升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力争把甘肃建设成为国家奶牛繁育基地,推动全省奶业良种产业化进程,巩固河西走廊黄金奶源带地位,发挥我省优质乳业全产业链优势示范引领作用。
编辑:庄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