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生态总站将持续发力推进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2021年,在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带领指导下,我省各级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机构齐心努力,如期完成了 2021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的任务目标。
为推进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工作成效,下一步,省农业生态总站将继续指导全省各级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机构持续做好四方面工作,推动全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持续紧抓行政推动,力争在农膜管理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持续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条例》《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力抓好农膜源头防控,定期开展针对农膜市场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检查监督等手段,加强对网购农膜的监管,推动建立农业农村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农膜的违法行为的有效工作机制,彻底截断不合格地膜进入农田的途径。
持续紧抓项目带动,力争在回收利用上打开新局面。持续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工作,用好省级财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市场。一方面按照“主要覆膜区域网点全覆盖”的要求,力争在每个覆膜乡镇建有一个回收网点,彻底解决农膜交售“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另一方面继续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思路,鼓励经营规范的企业扩大回收范围,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保持农膜回收利用市场活力,有效缓解因废旧地膜再生颗粒价格持续低迷导致的废旧地膜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持续紧抓机制创新,力争在提升工作效率上建立新模式。按照《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工业信息、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建立规范的台账,探索农膜回收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制度,推动形成农膜全链条监管。继续组织高台县、通渭县、敦煌市、金川区农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试点建设工作,因地制宜采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资金发放与废旧农膜回收相挂钩的措施,引导和约束农膜使用者按规定及时回收废旧农膜,探索建立以生态保护为导向的惠农新机制。
持续紧抓科技支撑,力争在新技术研究应用上取得新成果。继续围绕地膜减量、替代和全量回收,加快传统地膜替代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推广高标准易回收地膜,降低废旧地膜回收难度,稳步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从源头上解决农膜残留问题。扶持研发与农业生产配套的农膜回收机械,因地制宜推广农膜机械回收技术,进一步提高农膜回收效率。继续开展我省农膜覆盖适宜区和农膜残留危害性有关研究,分区域提出废旧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方案,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对工作的指导作用。并加强对废旧农膜加工利用技术的引进与研发,引导企业提升工艺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编辑:庞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