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总站圆满完成2023年甘肃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切实保障我省生鲜乳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3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及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甘肃省2023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省畜牧总站配合农业农村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生鲜乳抽检组在全省12个市(州)及兰州新区规模奶牛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和收购加工企业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并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生鲜乳质量安全全覆盖抽样监测及监督抽查。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对象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样品监测项目有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黄曲霉毒素M、铅、铬、汞、砷、体细胞和生鲜乳国标监测等。全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样监测313批(次)样品,完成率为100%,其中生鲜乳收购站134批(次)、运输车辆129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10批(次)、婴幼儿奶站10家、执法监督抽查30批(次)。抽样监测及监督抽查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要求,现场操作全程记录,严格信息录入,实时上传至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监管要求,全省所有涉及生鲜乳收购的加工站点全部落实标准化管理责任。农业农村部生鲜乳抽检组与省、市、县生鲜乳监管人员,对全省96家生鲜乳收购站点的生产、加工及运输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抽样监测与监督检查,全面督促我省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保障了生鲜乳从生产、运输到加工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牢牢守住全民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此外,根据省畜牧总站2023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奶产业抓点示范工作,促进“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在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及监督抽查工作的同时,省畜牧总站对相关抓点示范县(区)及牧场的奶牛养殖标准化生产和智慧牧场建设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确保奶产业抓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
编辑: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