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落实农机补贴政策 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2024年,会宁县把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提升农机装备转型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全面完成了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任务,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广大农户。
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会宁县实际情况,制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方案,为补贴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行动指南。
加强宣传引导,政策深入人心。为扩大群众知晓率,及时落实补贴,我们采取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一是会议宣传。多次召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政府网站。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信息;三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各类媒体积极报道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信息,加强舆论监督;四是补贴咨询电话。通过拨打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政策信息;五是装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宣传车辆,派出宣传人员,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挂图》,悬挂横幅;六是依托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实施方案、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公示,让农民群众最大限度地掌握了解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信息,提高群众对补贴政策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引导农机手主动报废老旧农机,购置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在补贴实施过程中,会宁县农机中心严格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对每一份补贴申请都进行严格审核,从购机者身份信息、购机发票到所购农机具的型号、参数等,都逐一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积极与农机销售企业沟通协调,要求企业规范经营,如实提供购机信息,共同维护补贴工作的严肃性。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正透明。为保证补贴工作的公正、透明,各乡镇对当年所购机具全覆盖进行核实,农机中心抽调人员对所购机具进行抽查核验,在上门抽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并向购机户询问了解机具购买和使用、经销商售后服务等情况,经核实无误后购机者现场进行签字确认,留取人机合影。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合规使用,让补贴工作经得起检验。
健全补贴档案,严把档案管理关。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遵循“谁经办、谁收集、谁整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购机者身份证复印件、购机发票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等资料收集、整理,坚持办理一户、整理一户,并安排专人负责所有档案立卷、归档等工作,办理一批、整理一批、存档一批,确保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
精准兑付资金,让群众得实惠。2024年我省安排会宁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153万元(其中:第一批761万元、第二批392万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2761台,受益户数2400户,其中:耕整地机械1083台/件,补贴资金145.054万元;种植施肥机械133台/件,补贴资金71.292万元;田间管理机械22台/件,补贴资金10.49万元;收获机械149台/件,补贴资金130.068万元;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23台/件,补贴资金11.08万元;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48台/件,补贴资金10.92万元;饲草料收获加工运输设备548台/件,补贴资金104.042万元;种子初加工机械22台/件,补贴资金26.4万元;粮油糖初加工机械106台/件,补贴资金44.57万元;农用动力机械515台/件,补贴资金589.91万元;农田基本建设机械85台/件,补贴资金3.655万元;报废更新机具27台/件,补贴资金5.45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资金5000.967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顺利完成,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置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尤其是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2024年11月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今年新增动力2.65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5.55%,比2023年增加2.46个百分点。提升了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今后农机补贴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会宁县将继续加大农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优化补贴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持续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促进全县农业机械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为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水平提供有效保障。
编辑: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