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召开宣传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条例》工作会议
2021年06月12日 甘肃三农在线
李小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6月10日,徽县召开宣传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工作会议,县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县能环办全体干部职工、徽县蔬菜、烤烟、玉米制种等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大户共6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王永春主持。
会上,徽县能环办主任高斌同志传达学习了《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通知》甘农科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并逐条详细解读了《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王永春传达了《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对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及做好我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单位的领导和种植企业负责人,还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实施对持续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二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责任细化到位、到人,积极组织《条例》学习,广泛开展《条例》宣传,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三要积极主动与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明确部门职责,组织开展联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尽快建立完善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四要密切关注社会反应,主动答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取得应有效果。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