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和2022年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对我省通过农机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规范证书和标志使用,现就做好2022年农机鉴定的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3、《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
4、产品鉴定时所依据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二、抽查时间
2022年7月至11月
三、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取得甘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除有证据或线索证明检查对象有涉嫌违法、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或近三年有违法行为的问题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年度抽查比例和频次外,对其他农业机械生产者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所用样机可在企业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获得,也可在市场或使用现场获得。
四、抽查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检查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和证书、标志使用情况。
五、抽查结果公开与应用
对抽查中发现有违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行为、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撤销其证书;无法联系到生产企业的,在指定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企业没有提出异议,则注销其鉴定证书。
抽查工作结束后,我站将向主管部门报送抽查结果,按照规定的时限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互联网 监管”系统,抽查检验结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交换公示,纳入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其它事项
本次监督抽查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规定,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宜请与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鉴定业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祺、李兴凯
联系电话:0931-8320060、8323585
传真:0931-8320060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2年6月30日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