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
徽县按照“综合统筹,板块推进,多措并举,整体提升”的思路,结合全县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引导,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资金档案管理,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推进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
强化组织领导。徽县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发改、环保、审计、能环、农技、畜牧、农机及各乡镇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协调调度。
广泛宣传引导。采用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宣传手段,全方位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炉具补助,确保相关技术和政策家喻户晓,发挥最大示范推广效益,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加强技术指导。徽县抽调县能环办、县畜牧站、县农技中心、县农机中心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做好相关技术的规范指导,随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难题,主要开展技术、质量、纠纷调解等工作。积极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提供收储运综合服务,加快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建立秸秆收储、利用明细台账,规范秸秆收购凭证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及时客观地总结分析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严格资金档案管理。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设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项目资金专账,专人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项目文件、表册、技术资料、账务资料及时归档。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