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多措并举确保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庄浪县为全面落实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积极强化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扶持,强化机制创新,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强化组织领导。庄浪县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协调,靠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县区负责、乡镇组织、村组实施”的地膜科学使用原则和“行政推动、企业主体、全民回收”的地膜回收利用原则,逐级靠实责任,层层推进落实。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县农技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农环站技术人员及乡镇驻点技术负责人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规划与建设。指导农户落实关键技术,开展技术宣传与培训,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争取政策扶持。庄浪县持续抓实抓好各级已出台扶持政策落地的同时,积极探索农膜加工阶梯电价、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带动农户积极捡拾、鼓励网点应收尽收,有效提升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
强化机制创新。庄浪县培育市场主体,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化运作+专业化组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新机制,结合全县旱作农业发展实际,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由县农业农村部门采购旱作农业补贴地膜,回收网点及乡(镇)村组设立兑换点进行兑换发放,企业负责回收。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环节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的引导扶持力度,加快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市场主体培育,扶持一批能力担当、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专业化回收利用组织。
加强资金保障。庄浪县积极协调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废旧农膜污染治理扶持力度,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规范支出,不挤占、不挪用。执行资金拨付程序,做好项目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监督管理。庄浪县农技中心对中标企业供应地膜数量及质量严格把关,及时抽检供膜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如数退回并按合同约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督促中标企业在每卷地膜外包装上醒目标注“政府补贴地膜,严禁倒买倒卖”等字样。对乡镇落实的加厚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面积和对象,及时进行三级公示,并建立项目物资使用台账,做到“县有乡账、乡有村账,村有户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落实“到乡、到村、到户、到地块”。领导小组适时采取“核台账、查供应、看地头、访农户”等措施,加大对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推广面积落实情况的核查力度。县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不定期开展地膜市场执法检查活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地膜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种植大户、农场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使用不达标地膜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地膜的可回收性。督促政府采购地膜中标企业履行回收责任,对废旧农膜回收专业化回收组织、加工企业运行情况持续跟进。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