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环系统认真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
3月31日,《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条例》精神,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全市农环工作的进一步全面发展,近期,庆阳市农环系统干部职工积极行动,按照省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通知(甘农科发〔2021〕12号)精神,全面学习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营造出了良好的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氛围,助推了全市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全面学习宣传。《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修订通过后,庆阳市农环站第一时间利用互联网下载该条例相关资料,组织站室职工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学习。正宁县、合水县和镇原县农技中心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了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
二是开展实践活动。依据《条例》规定,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和回收网点,应当建立规范的回收台账,并至少保存两年。正宁县积极实践,在近期开展的废旧地膜回收工作中,对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回收台账登记建立情况、兑换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网点进行了现场整改,较好地落实了《条例》新精神。庆城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开展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核查排查工作,建立健全了问题台账 。西峰区利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通过进村入户“送政策”的方式,积极宣传实践该条例。宁县在新宁镇通过“新宁先锋号”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等方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以上活动的开展,为该《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奠定了基础。
三是回收成效显著。为确保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5月1日顺利施行,全市农环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利用春季整地回收残膜的关键时机,全面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工作。环县、华池和正宁县及时召开了废旧农膜回收“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议。合水县、华池县大力宣传废旧农膜“以旧换新”的奖补扶持政策。庆阳市1-4月份,全市回收废旧农膜1.67万吨,较好地推动了残膜回收工作的开展。
编辑:秦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