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学习《党史》宣传并贯彻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条例》
2021年05月31日 甘肃三农在线
刘银环
《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于3月31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永靖县农业农村局连日来结合《党史》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条例》。
传达学习条例原文。近日,永靖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逐字逐句仔细研究学习《条例》每条涉及的内容,吃透新修订《条例》精神,让干部职工通过微信分享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并要求干部记录别人分享的内容,做到了学有所得。
召开学习交流研讨会。在学习的原文基础上,结合永靖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对持续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搞好乡村振兴更具有操作性。利用各类培训班、集市等场所进行《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宣传,全力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贯彻落实《条例》。
专题辅导学习。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对《条例》总则、职责、主要内容和重点章节作了详细解读,促使全中心干部职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并对贯彻落实《条例》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注重思想与行动的统一,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到工作中;二是对照新修订的《条例》,结合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三是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要把《条例》精神宣传到回收企业、回收站(网)点、乡镇、村组及广大群众,常态化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各项工作。
编辑:秦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