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推行“四类分类”做实“一户一策”
按:庆阳市在“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实施中,紧扣核心致贫内因,创新实施贫困户“四类分类”法,有针对性地谋划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落细攻击点位,做实“一户一策”,此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现将庆阳市落实“一户一策”经验做法刊发,供学习借鉴。
庆阳市推行“四类分类”做实“一户一策”
庆阳市坚持把“一户一策”作为脱贫攻坚精准帮扶的基本遵循和总抓手,对5.82万户剩余贫困户推行“四类分类”精准施策,做到对贫困户的精准帮扶全覆盖。
一是紧扣对象精准,实施分类指导。为精准做实“一户一策”,经过深度调研,对剩余贫困户按照收入和劳动力状况实施“四类分类”:第一类是有劳力且有技术的贫困户,共1.4万户5.95万人,占下剩贫困户的24.16%。这类贫困户主要依靠经营农业特色产业增收,住房、饮水、子女教育等基本达标,家庭没有患重大疾病人员,主要短板在于产业经营规模偏小。第二类是有剩余劳力且可输转的贫困户,共1.4万户5.68万人,占24.08%。这类贫困户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外出打工,一般至少有一人在外稳定务工半年以上,月均工资3000元左右,住房、饮水、子女教育等基本达标,家庭没有患重大疾病人员,主要短板是缺少务工技能,外出就业不稳定,家庭经营收入少。第三类是有一定劳力可打零工的贫困户,共1.8万户6.88万人,占30.96%。这类贫困户家里子女幼小或有老人、病人需要照顾,家庭拖累大或者自身劳动技能很低,无法外出务工,主要是就近打零工和农业生产兼业,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第四类是无劳力的贫困户,共1.21万户2.95万人,占20.8%。这类贫困户主要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户、或者家庭成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类低保户,很难依靠自主发展产业增收脱贫,收入主要来自社会保障和救济。
二是立足帮扶精准,强化政策扶持。依据“四类分类”,制定出台《关于主攻重点难点抓实“一户一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进一步细化生产奖补、互助合作、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着力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对有劳力且有技术的贫困户,每户到户奖补资金2万元,帮助其种养殖产业规模达到市县测算确定的产业脱贫标准(如:基础母羊达到20只以上,瓜菜2亩或大棚2座),剩余奖补资金入股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实现产业提升脱贫。至目前,全市共为1.38万户贫困户落实奖补资金2.82亿元。对有剩余劳力且可输转的贫困户,落实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等措施,每户到户奖补资金2万元,除技能培训所需不超过1万元外,其余部分用于产业奖补或入股分红,实现就业增收+产业托底脱贫。至目前,共为1.97万户贫困户落实奖补资金3.11亿元。对有一定劳力可打零工的贫困户,每户以2万元产业奖补资金和3万元产业发展贴息贷款,入股产业互助合作社分红,实现互助合作脱贫。至目前,采取“2+3”(每户落实2万元奖补资金、3万元政府贴息贷款)、“2+2”(每户落实2万元奖补资金、2万元政府贴息贷款)等方式,共为1.95万户贫困户落实帮扶资金6.88亿元,预计户均年可增收1万元以上。对无劳力贫困户,落实兜底政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类低保户,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增收或以2万元奖补资金入股分红,实现互助合作+兜底保障脱贫。至目前为5200户贫困户落实了“互助合作+兜底保障”政策。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全面推进“331+”产业扶贫。通过“四类分类”,庆阳市清晰认识到全市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在三四类贫困户。要让占全市下剩贫困户近52%的三四类贫困户按期脱贫,必须依靠产业互助合作,必须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去年以来,庆阳市创新实施三方联动、“三变”推动、品牌带动、党建促动的“331+”产业扶贫模式(第1个“3”,就是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方联动的利益共同体,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与经营机制;第2个“3”,就是推进“三变”改革,创新资源配置和经营方式;“1”,就是建立统一科学的品牌化质量管理体系,创新扶贫产业发展方式;“+”,就是“+党建”“+村集体经济”,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龙头企业、合作社党建指导员,以党建引领脱贫产业发展;采取股份合作办法,通过村集体领办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规划引领、金融跟进、能人带动、龙头企业示范、村社合一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主抓、市县考核激励等方式,全力推进“331+”产业合作社建设。市县出台了合作社标准化建设、规范运营、带贫奖补、创业人员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贫困乡村主导产业链延伸,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化运营和带贫能力,实现了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一个种植专业合作社。至目前,全市建成合作社2298个(其中肉羊产业合作社739个、“331+”湖羊养殖合作社108个),带动贫困户2.7万户。其中庆城县驿马杨湾兴富养殖合作社已首次分红,为65户贫困户兑付分红资金65.5万元;全市570个贫困村(含深度贫困村)全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面消除了“空壳村”。其中: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有183个,占贫困村总数的32.1%;收入1-2万元的村63个,占贫困村总数的11.1%;收入2万元以上的村324个,占贫困村总数的56.8%。(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汇报材料整理)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