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强化宣传“五引导” 着力提升“七知晓”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巡回宣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为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合作社问题及省政府调研组天水调研反馈农民合作社问题,按照天水市产业扶贫暨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专题会议精神,5月27日—6月10日,天水市农业农村局抽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19名干部,组成7个宣讲组,分赴7个县区,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在全市114个乡镇逐乡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巡回宣讲活动,强化宣传“五引导”,帮助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辅导员、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知晓法律、知晓政策、知晓章程、知晓制度、知晓权利、知晓义务、知晓社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宣传引导合作社“对内抓服务,对外讲效益”,提高入社成员凝聚力。宣传引导合作社向成员提供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入社农户农产品销售价格增加收入,同时通过盈余返还机制,让农户再次受益,切实提高合作社入社成员凝聚力。
二是宣传引导合作社“人人平等作决策,联合抱团闯市场”,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宣传引导合作社通过能人带领,把处于弱势的农民组织起来,由成员大会集体作决策,联合抱团共闯市场,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
三是宣传引导合作社“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壮大合作社规模实力。宣传引导将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日常经营管理、产品市场营销及品牌推广等方面具有不同优势和特点合作社联合起来,登记组建联合社,把各合作社的资源、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集聚起来,变分散经营为联合经营,帮助合作社进一步壮大规模实力。据统计,自宣讲活动开展以来,天水市共组建5家联合社。
四是宣传引导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升合作社影响力。宣传引导合作社按照统一生产技术、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品牌标识,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为提升产品品质和实施品牌化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五是宣传引导合作社辅导员等“履行职责、指导到位”,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能力。宣传引导辅导员、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强化担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履行好宣传政策、协助指导、咨询服务、统计信息、宣传推荐职责,同时也要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等知识学习,提升指导合作社发展的能力水平,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巡回宣讲活动中,各县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紧紧围绕贫困村合作社整改提升及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抽调2—3名熟悉农民合作社业务的人员,组成市县联合宣讲组,迅速开展宣讲活动。各宣讲组或集中在乡镇宣讲,或在集市等农民集中的地方进行宣讲,或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讲。同时,天水市农业农村局还统一编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白纸,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意义、合作社遵循原则、应具备的条件、“三会”制度、成员代表大会设立、成员退社要求、盈余分配、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份额量化、成员账户作用及联合社如何运营管理等热点、重点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解释,回应了农民群众最关切、最急于了解和掌握的内容,促使各县区加快了合作社问题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进程,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
活动期间,天水市共举办宣讲活动260多场次,现场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辅导员、入社成员、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3000多人次,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单行本3000多本,散发合作社法明白纸8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30多幅,参加现场咨询的群众2000多人次。宣讲组所到之处,群众热情高涨,参加踊跃,反响热烈。通过集中宣讲活动,使相关人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认识更加明确,理解更加深刻,为辅导员依法指导、合作社依法办社、农民依法入社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全市贫困村合作社运营规范1223家、运营较规范合作社703家、运营一般合作社1146家、未运营合作社795家,注销合作社101家。全市1124家运营一般和未运营合作社中已有1023家合作社进行了整改完善,逐步实现了启动运营、规范提升,其中新增规范运营合作社320家、运营较规范合作社703家;对连续两年未经营、确无发展条件、又无法联合或合并的101家未运营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已列入注销清理名单。(厅农经处、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供稿)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