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专项整改工作
天水市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全省加快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带动能力现场会、2019年第二期全省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等有关会议精神,对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组织各县区围绕“贫困村农民合作社整改提升”和“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全面落实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强化宣传培训,加大指导服务,开展了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为目标的农民合作社整改提升工作,贫困村合作社规范运营和示范带动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全市上下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大水漫灌”问题,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摸排清理和整改规范。在2月底基本摸清全市贫困村合作社发展现状和运营情况基础上,将“三类”分类按照“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运营一般、未运营和注销清理”五类标准进行再细化,深入开展摸排分类和整改规范工作。通过3个多月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截至5月30日,全市运营规范合作社1223家(其中秦州区227家、麦积区291家、武山县87家、甘谷县233家、秦安县153家、清水县127家、张家川105家)、运营较规范合作社703家(其中秦州区106家、麦积区280家、武山县60家、甘谷县27家、秦安县144县、清水县45家、张家川县41家)、运营一般合作社1146家(其中秦州区113家、麦积区193家、武山县185家、甘谷县233家、秦安县149家、清水县109家、张家川县164家)、未运营合作社795家(其中秦州区36家、麦积区252家、武山县174家、甘谷县69家、秦安县58家、清水县101家、张家川105家),注销合作社101家(其中秦州区37家、麦积区17家、武山0家、甘谷县4家、秦安县8家、清水县33家、张家川2家);运营规范、较规范、运营一般、未运营和吊销注销合作社分别占贫困村合作社总数的30.8%、17.7%、28.9%、20%和2.6%;其中:2018年613家全覆盖项目新建贫困村合作社中,运营规范合作社275家、运营较规范合作社140家、运营一般合作社187家、未运营合作社11家,分别占贫困村合作社总数的44.9%、22.8%、30.5%和1.8%,贫困村合作社规范运营和示范带动能力一定程度得到提升。
一是精心部署,强化落实。市县区把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全市产业扶贫的重点任务,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合作社整改规范各项工作,不断强化和督导整改方案及措施的落实,引导贫困村驻村帮扶队、农经人员、合作社辅导员全力做好合作社指导服务工作,对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协调、及时解决。5月1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专题会”,研究安排省领导天水调研反馈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推动了合作社整改进度和规范化建设落实。
二是建立队伍,加强指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市、县、乡三级原则上应按3:3:5的比例配备合作社辅导员”的要求,积极开展“天水市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组建工作,重点强化对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指导水平。目前,全市已初步建立了一支570人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和辅导员名录,其中:市级5人、县区级26人、乡镇539人。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培训方案》,确定了分层、分类、分区域的培训方案,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辅导员等人员培训。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暨规范化建设巡回宣讲活动,组织七个工作组分县区逐乡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暨规范化建设巡回宣讲和集中普法活动。目前市县区已举办合作社法专题宣讲、合作社辅导员、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91期,培训人员7171人,完成全年培训计划任务的91%。其中:市级54期,培训县乡两级合作社辅导员和合作社带头人3588人(次);县区级37期,培训贫困村合作社理事长、乡镇辅导员3583人(次);秦安、清水等县区已组织212名合作社带头人先期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同时,组织部分县区和合作社相关人员191人赴陇南等地考察学习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经验。
四是开展清查,摸清底数。组织县区分别于2月和4月开始,对辖区内贫困村和非贫困村2018年底前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开展全面摸排清查,并对其发展经营情况按照“运营规范、运营一般和未运营”三类情况进行甄别分类。据统计,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市1165个贫困村共注册3968家农民合作社,约占当时全市注册合作社总数的50%,其中:规范运营合作社903家、运营一般合作社1935家和未运营合作社1130家,分别占贫困村合作社总数的22.8%、48.7%和28.5%,基本摸清了贫困村合作社的发展运营情况,为贫困村合作社整改规范奠定了基础。目前,非贫困村合作社摸排工作也已接近尾声,待近日登记汇总后全面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
五是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按照“规范运营、运营一般和未运营”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指导县区对运营规范的合作社,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分类指导,1124家已开展整改落实的合作社中,已有1023家合作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了整改完善,有效实现了运转、规范、提升,其中:新增规范运行合作社320家、发展运营较规范合作社703家;另有101家未运营合作社,由于连续两年及以上未经营、确无发展条件、又无法联合或合并的“空壳社”“僵尸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已列入注销清理名单。
六是创新模式,加大扶持。学习借鉴“庄浪模式”“宕昌模式”,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合同、订单、合作等方式,落实到户产业扶贫配股资金9610万元,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把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联结起来。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动员合作社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果蔬保鲜库。张家川县整合300万元项目资金对发展良好、运行规范的合作社予以奖补,通过不断落实扶持政策,努力引导合作社完善机制、实现多种经营,有效提升扶贫带贫能力。
下一步,天水市将认真贯彻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紧盯时间节点,通过“规范提升一批、发展壮大一批、联合重组一批、清理注销一批”等方式,坚持对症下药、分类施策,全力抓紧做好贫困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空壳社”清理,提高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
一是持续强化培训宣传。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培训力度,重点开展对合作社辅导员和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抓好入社成员的法律、政策、章程、制度、权利、义务、社情等七个方面的“知晓”宣传与培训;协助做好合作社的财务核算,让有出资贡献的社员,对其出资入股和分红收益情况清楚明白,确保合作社收益分配机制合法、公正、公开、可行,不断增强合作社与社员的稳定粘合度,促进合作社可持续健康发展。尚未完成省、市既定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和带头人培训任务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今年培训任务。
二是健全稳定辅导员队伍。切实健全和稳定乡镇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立辅导员工作机制,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业务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帮助合作社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对还没有按照“市、县、乡三级原则上应按3:3:5的比例配备合作社辅导员”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的县区,加快组建进度,建立一支符合要求的、稳定的基层辅导员队伍,开展逐村逐社宣传指导,建立和落实“一对一”“一对多”的合作社常态化辅导制度。
三是加强学习交流与应用。学习借鉴“宕昌模式”“庄浪模式”和麦积区新民合作社等的经验做法,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结合农村“三变”改革,规范合作社入股资金,切实解决“一股了之”的问题。积极探索发展“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合作金融”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模式,提升合作社发展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
四是持续抓好规范运行提升。严格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指导合作社制定和完善章程及“三会”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每个合作社章程不违背法律、符合自身发展实际。帮助合作社做好产权明晰工作,完善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建立成员账户,切实维护成员权益,提高合作社的管理运行能力。(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供稿)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