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全面启动自然灾害救助保险
2020年01月21日 甘肃经济日报
通讯员常琦彪
为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转变传统单一的政府救灾救助模式,完善政府求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提升灾害救助水平,帮助受灾群众迅速恢复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会宁县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白银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白银市中心支公司、黄河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三家承包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分别签订了保险合同,标志着会宁县全面启动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工作。
会宁县自然灾害救助保险项目,保障对象为全县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的外来人口,覆盖人口16.82万户57.53万人。 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全县共筹措保费148.7万元,由市、县财政负担。保障额度为居民人身救助限额10-13万元,住院医疗救助3-4.8万元;房屋损毁救助限额3万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救助限额40万元,住院医疗救助10万元;因灾饮水困难人员救助费用每人每月30元;政府无责救助限额每人每天22元。全县累计赔付责任限额为全县保费的20倍,合计3000万元左右。
编辑:庄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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