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参加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工作推进会
4月10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工作推进视频会。会议旨在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安排部署,加快推进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工作,支撑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安排部署2024年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重点工作。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副司长杨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土壤普查办内业组副组长、专家指导组内业组组长、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总农艺师马常宝主持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土壤普查办主任安国民参加会议,并就我省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工作进展、经验做法等内容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目前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期,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也进入冲刺期。各省级土壤普查办要切实担负责任,推动压实属地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盐碱地土壤专题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抓好专题调查工作,制定好作战图、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时间期限,高质量有序推进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内外业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省级盐碱地成果汇总。
会议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盐碱地土壤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实施主体开展内外业基本工作。加强专题调查的质量控制,强化对实施主体的技术培训,加大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和盐碱地专题调查数据审核把关,组织有经验的专家通过历史数据比对、逻辑分析、遥感影像等方式对数据真实性、可靠性等进行审核。因地制宜制定与本地区相适应的盐碱地土壤数据校准方案,对因采样时间不合理、检测误差所导致的数据问题进行校准,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可靠。
会议强调,在抓好土壤三普工作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进度较慢的县(市、区),抓住当前外业调查采样的最佳时期,统筹协调好内业化验成果形成等工作,全面加快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内外业操作,按照“五靠四控三必须”的总体要求,落实各项质控措施,严格盐碱地专题调查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相关的数据真实可靠。
据了解,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的工作部署,我省结合试点阶段重点区域盐碱地专题调查,加快推进盐碱耕地全面普查,下功夫摸清盐碱耕地资源状况。经初步统计,全省盐碱耕地面积850万亩左右,涉及29个县市区,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0%,且全部分布在粮食主产区。为此,我省率先启动省级盐碱耕地综合治理利用试点工作。确定金塔县、高台县、景泰县、古浪县、中川园区等5个县区为2024年盐碱耕地综合治理利用试点县,每个试点县确定治理规模1万亩,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分轻度、中度、重度盐碱耕地至少新建1个集中连片千亩示范区,综合利用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物理等措施,按照“以地适种”同“以种适地”相结合,促进盐碱地综合治理和有效利用,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和招投标工作。下一步,我省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加快盐碱地专题调查工作进度,确保在6月份之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工作,力争在9月份之前形成高质量的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同时,加强土壤三普和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运用,积极探索盐碱耕地治理技术模式、工作机制等,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平。
会上,全国土壤普查办相关专家针对《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实施方案》、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工作要求、外业调查采样及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图件成果报送工作等内容进行解读。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苏省、甘肃等4省(区)作典型发言。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处、省土壤普查办、省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