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2020年6月3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相关部署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培育任务,规范培育实施,提升培育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思路
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强化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的重要人才支撑,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以全力推进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精准扶贫行动,加快提升高素质农民的带贫益贫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生产服务能力为宗旨,在全省范围内分层次、按类型、依产业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产业扶贫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培育要求
(一)突出培训重点。2020年,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以经营管理型为重点,开展共5个类型2万人的培育。合作社带头人培训重点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内容;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要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为原则,重点强化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关键技能的培训,提升其生产服务能力;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培训重点突出创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包括人文素质、创业精神、产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农业经理人培训重点突出农业生产组织、技术支持、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方面从事管理与服务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保证培育时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其中,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20%、60%和20%进行课程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实习实训不得少于总学时的五分之一;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和产业扶贫带头人的实习实训不得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农业经理人的实习实训不得少于总学时的八分之一。各培育类型的线上学习时间不得少于总学时的十分之一。
(三)灵活培育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农业经理人培训增加模拟教学,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培训增加孵化指导。要扎实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不断强化实习实训的操作性,变“面对面讲”为“手把手教”,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
1.集中学习。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实习实训。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
3.观摩交流。加大实地案例教学,开展现场学习交流,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拓宽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能力。
4.线上学习。加大新媒体、新手段推广应用,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手机APP(或甘肃农业科教云平台、“甘农云”手机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5.模拟教学。包括模拟演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
6.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四)加快培育进度。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关之年,各地要在前期培育对象摸底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培育计划,立即启动培育工作,认真抓好培育实施,着力加快培育进度,力争在6月底之前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完成80%,其他类型的培训有50%按计划开班。
(五)规范经费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按照人均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场地租用、课堂培训及实训、观摩学习、线上学习、聘请教师、培训耗材、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跟踪服务费等以及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其他合理性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分解培育任务。要统筹用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原则上每县不超过5个。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优势,加强组织管理,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培训规范性。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围绕地方现代农业发展和全产业链需要,广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充分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承担实习实训任务。并充分发挥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作用,着力健全完善以专门机构为主体,多方资源为补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
培育任务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省上下达计划(参见甘农财发〔2019〕31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中附表4《2020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并结合培育机构工作职能和培训专长将培育任务合理分解到培育机构,鼓励国家级和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主动参与培育工作;定西市农广校等5所市级校承担农业经理人培育;甘肃农业大学承担现代青年农场主省级层面的集中示范培训(请有关市州于8月15日前按照甘农科发〔2020〕3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分种植、养殖两个方向汇总上报本地《参训人员名单》,并按期组织在甘农大参加培训。之后,编入其他班级开展县级层面的分段培育)。
(二)制定培育计划。培育机构要在全面领会省上实施方案要求的基础上,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依据培育工作实施的先后顺序,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
(三)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能吃苦、肯干事、想创业、盼致富的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各培育机构要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手机APP(或“甘农云”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育。
(四)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训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疫情防控、禁毒知识、农业环保、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重点提升培育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育要根据《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安排。各地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推荐教材,也可根据需要使用地方教材。
(五)遴选优秀师资。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并不断补充完善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从师资库中遴选不同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几个类型。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等;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六)实施班级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和班级管理制度,培育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相应数据管理和信息宣传。培训班要按类型分设,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0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附表1),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要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或“甘农云”)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原则上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0%。
(七)开展培训考核。培育机构要通过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附表2)。
(八)做好信息报送。一要做到专人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育机构都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登录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部、省发布的工作通知;二要做好主管部门信息录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6月10日前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年度选取的主导产业(此项只县市区填写)等信息,并重新分配和告知培育机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改版后的用户名和密码;三要做好学员信息的分段录入。学员信息分为注册信息和培训信息两次录入。在培训开班当天,由培育机构现场组织学员通过“云上智农”(或“甘农云”)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所有学员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本级主管部门;四要规范培训信息管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本级培育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线上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开班。开班后三日内,主管部门要完成学员信息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开启学员评价。培训期间,主管部门应及时线上查看培训班组织实施情况,对与培训计划不符、与培育工作要求冲突的培训班,应及时要求培育机构整改;五要做好综合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育机构要及时通过电子邮箱(zgxxzynmw2014@126.com)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到图文并茂,每县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
四、跟踪服务
(一)推动学历提升。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推进100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打造100所人才培养优质校的“双百计划”,将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广校等职业院校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对接,每县至少组织举办1个学历提升班,建立培训课时与学分转换机制,形成一体化人才培养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政策宣介,提高农民知晓度。争取和协调政策,帮助农民减轻学费、杂费及学习生活负担,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
(二)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云上智农”手机APP(或“甘农云”手机APP)等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和移动互联等不间断服务,搭建高素质农民互帮互学、互惠互利的发展平台。
(三)拓宽发展路径。以培训为纽带,支持参训农民加强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加大培训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举办论坛、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四)加大咨询服务。要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政策落实、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对高素质农民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随时掌握他们的发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增强高素质农民的发展能力,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区域性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五、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考核验收标准。考核验收工作重点依据《2020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附表3),从培育管理、培育过程和培育效果三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增加加分项和扣分项。培育管理重点是对项目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考核,分值占20分。培育过程和培育效果主要是对培育机构培育工作的全面考核,是评分重点,分值分别占50分和30分。
(二)考核验收程序
机构总结。培育机构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主管部门验收。要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经得起看、学员经得起问、经费经得起查。
2.县级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选聘、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发现违规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3.市级考核。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组成绩效考核验收组(成员不少于3人),对全市所辖各县市区和培育机构逐个进行绩效考核验收。重点依据《2020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通过检查培育档案、核实培育情况、寻访培育学员、查看资金账目等方式对培育管理、培育过程、学员满意度和培育效果等进行考核。各市州于12月底前将培育总结和《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复印件)一同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4.省级抽查。重点是对县市区培育机构培育工作的真实性等情况通过电话寻访培训学员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计入市州、县市区工作考核。
(三)考核验收结果的运用。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县市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产业扶贫工作考核、评优表彰和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措施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夯基础、建制度、强队伍、提效能,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明确部门职责。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是制定培育方案、强化质量管控和项目监管;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主要是按项目要求做好督促落实、审核上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推动出台专门文件,在确定培育机构、分解培育任务、遴选培育对象、审定培育计划等方面做好统筹指导和协调落实,监督培育资金全过程的使用,落实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并把安排部署、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好培育环节,做好培育工作,管好用好培育资金。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育机构一定要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要按照中央和省上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有关精神,一要详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做好培训、住宿、就餐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培训学员体温测量、口罩配送等常态化防范工作;二要对参训学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让学员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生活上行动起来,确保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具体防范到位。
(三)强化安全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特别是培育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培育机构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健全培育档案。培育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0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附表4)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五)注重总结宣传。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育机构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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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庞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