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4.74亿元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47476万元,重点支持七项工作。
支持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6076万元。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资金使用聚焦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今年在13个市州的33个县(市、区)推广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90项(次)以上,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200人以上,使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在甘州区、凉州区、合作市招募特聘农技员90名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等方面。
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8046万元。2023年在14个市州78个县(市、区)和兰州新区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三个大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建设带头人、种养加能手等工种的培训,全年计划培训 2.967万人,补助7826万元。安排省农广校60万元,用于师资培训及学历教育试点:安排省蜂业站40万元,用于100人的蜂农培训;安排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各60万元,分别开展150人的省级层面试点培训。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场地租用、学员食宿费、课堂培训及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聘请教师、培训设备及耗材、交通费等与培训相关支出。
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270万元。今年继续在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基地张掖市甘州区长安镇前进村组织培训全国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到村任职选调生、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和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共培训9期、培训900人。资金主要用于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等培训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师资聘请、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支出。
支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11000万元。按照农业农村部一定五年不变补助原则,2023年继续安排凉州区、甘州区、夏河县、靖远县、会宁县、武山县、庄浪县、金川区、西峰区、武都区10个县区和今年新纳入的肃州区实施试点项目,每县区补助1000万元、每县完成还田面积10万亩,通过开展粪肥施用全过程、托管式、专业化服务,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打通种养堵点,促进种养循环,构建粪肥还田长效服务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农业模式。资金主要用于粪肥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等重点环节的补助。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支持社会化服务19584万元。紧紧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整省试点”目标任务,聚焦小麦、玉米(玉米制种)、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在14个市州的76个县(市、区)完成全程托管任务面积245万亩。主要对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的小农户给予补助,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至少达到60%以上。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原则上单环节托管和单季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耕、种、防、收全环节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培训经费等非服务性环节;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500万元。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2023年,对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国家整县推进试点县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和“五有”合作社占比较高、服务和带动农户能力强的麦积区、景泰县等30个县(市、区)的县级以上示范社予以支持和奖补,共奖补150个,每个奖补1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建设晾晒、储藏等设施、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财务等规章制度(含财务软件购置),品牌培育及开展市场营销宣传等方面。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无关支出。
支持家庭农场1000万元。为推动落实2023年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根据县级申报、市级推荐情况,结合各地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进度,2023年奖补14个市(州)37个县(区)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200个,每个奖补5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引进、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农用设施设备及生产资料购置、生产技能和市场经营管理培训等。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专岗专人,细化项目方案,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和验收总结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督导和调度,督促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抓好中央财政支农政策落实。
及时公开政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项目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通过官网、官微、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营造好项目落实的良好氛围。
强化资金监管,禁止超项目范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组。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