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落实质量监管责任确保品牌产品质量
近年来,民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为抓手,以“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为监管手段,实行“三品一标”认证与证明商标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按照“三品一标”认证认可的基本要求,建立规范的认证制度和认证程序,保证了民乐县农产品质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至去年底,民乐县共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57.35万亩,产量达77.16万吨。其中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0.5万亩,产量达65.7万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4.1万亩,产量达10.68万吨;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2.75万亩,产量达0.787万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10万亩;民乐紫皮大蒜取得了地理标志农产品证明商标。2019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产量达34500吨,绿色食品2个,产量达20415吨,有机食品13个,产量达1814.3吨。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主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以年检和市场监察为手段,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确保按标准生产,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从源头上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民乐县始终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放在重要的位置。省上先后下发了《甘肃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职责》、《甘肃省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实施细则》、《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实施方案》、《甘肃省绿色食品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等相关制度后,我县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明确县乡两级管理机构的职责,民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年检工作扎实有效。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是绿色食品质量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绿色食品企业在各项管理工作和生产加工过程中,特别是在企业的规范用标上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和整改,促使各生产企业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履行合同等方面都能够按照绿色食品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操作,从而保证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维护绿色食品标志的信誉。
三是标志监察严格把关。市场监察工作是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志使用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从批发市场、超市开展市场监察,从销售环节有效地规范企业用标行为,打击假冒无公害害、绿色、有机食品,维护绿色食品的美誉度和公信力。
四是产品抽检稳步开展。抽检是确保农产品动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民乐县农产品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民乐县农产品监管范围和职责,以民乐县大宗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抽检为主体,市场和大型食堂随机抽检为补充,以产品收获期和大型节假日为主要抽检时段,以鲜活蔬菜为主要抽检种类。每年县镇两级抽检样品达6000个以上。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5%以上,有效保障了民乐县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五是积极组织人员培训。为了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认证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工作,至目前,通过参加省级班培训县级绿色食品检查员5人、监管员5人,无公害食品检查员1人、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11人,并完成了注册登记工作,为民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人才基础。
六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民乐县坚持在“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甘肃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大宣传活动日、各种集会活动等开展大型宣传与咨询服务活动,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在甘州区举办了“春风万里、绿食有你”大型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一万多份,受理咨询三万多人次。通过企业展览、产品展示、受理群众咨询、广播宣传、电视访问等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知识和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的关注。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