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严惩网络传谣者
在社会各界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我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利用网络散布疫情谣言违法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1月26日,兰州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上流传“兰州自1月26日0时起出租车停运、所有高速公路封锁、中川机场所有航班取消、全面封城”等谣言信息。经查,1月26日凌晨,李某栋(男、25岁、永登县人)在酒后编造了“兰州市封城通知”等谣言,并发布在其家族群中,随后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7日下午,红古公安分局在其实际居住地将其抓获。李某栋对其在微信群中发布造谣信息等事实供认不讳。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栋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25日,宕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一条“各位同仁们,何家堡确诊了1例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已隔离,大家还是注意防范,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信息在微信群里被大量转发。经核查,截止2020年1月25日14时全县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微信群里转发的消息为虚假信息。当日12时,杨某某被传唤到案。经审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某已被宕昌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26日,正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发现,网民巩某在其微博编造“离我家不到五公里的村子已经确诊了2例,隔离11个”的不实言论。正宁县公安局展开调查,并于当日18时将巩某依法传唤到案。经讯问,巩某对其在微博上发布的不实言论供认不讳。目前,巩某被依法处罚500元罚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25日,民乐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转发“黄青村目前已出现一例疑似病人,是从武汉上学回来携带冠状病毒,在中医院就诊全家人及接触过的人已被隔离送往兰州人民医院;在中医院就诊期间接触过此病人的15名医护人员也一并隔离被送往兰州人民医院”的信息。经调查,该信息为谣言。民乐县公安局依法对谣言传播者郑某某、王某进行传唤审查。经审查,其二人对网络上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郑某某、王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网络传言,理性对待,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轻信,更不要转发和传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故意散布、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