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补助资金42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12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补助资金420万元,主要用于70个县市区前期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施肥建议卡入户、短信推送配方施肥服务等相关工作
2023年我省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省财政资金主要支持70个县市区(含兰州市、临夏州、甘南州等3个打包实施市州)前期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施肥建议卡入户、短信推送配方施肥服务等相关工作,各地要积极落实农业农村部《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力争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5600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的目标,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工作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科学使用补助资金,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等各项工作。
规范资金使用。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强化资金日常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切实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
加强项目调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季度对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按时上报调度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开展绩效自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同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实施开始到结束全过程各环节的项目资料,包括有关文件、合同、照片、音像、数据、宣传报道、培训资料等,作为项目监督、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