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11县区试点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
2020年03月19日 甘肃经济日报
祁玉洁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2020年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今年我省将在白银、平凉、庆阳、陇南等4市11个县区开展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地”,为小农户生产和规模化现代农业提供优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快速发展。
《方案》提出,今年我省在白银、平凉、庆阳、陇南等4市11个县区开展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计划扶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大的作业服务范围、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123个。对没有农机合作社的乡镇组建合作社,对已有农机合作社的乡镇给予扶持完善提升。文县、宕昌县没有农机合作社的乡镇,允许扶持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我省将重点对试点农机合作社购置3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及其配套机具、特色产业机具给予累加补贴;对试点农机合作社当年购置的农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单台机具给予不高于中央财政补贴额的省级累加补贴。
每个试点使用省级资金5万元。每个试点农机合作社要求新建带办公(培训)室及维修间的机具库棚200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400元。每个试点按照省级资金补贴4万元,市、县两级资金各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扶持,不足部分由合作社自筹解决。对已有标准化机具库棚的合作社,不再对机具库棚进行补贴。
编辑:庄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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