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引导农业服务组织开展生产托管 搞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2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引导农业服务组织开展生产托管 搞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要求各地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积极组织农业服务组织及早对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小农户,确保春耕生产物资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生产托管服务。要求聚焦小农户和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产粮大县,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连片推进托管服务,组织实施好生产托管项目,做好服务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当前,春管春播已从南向北陆续展开,农时紧、任务重。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积极组织农业服务组织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一、及早对接开展春耕备耕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抢抓农时,指导服务组织积极主动对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小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服务组织多渠道备足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春耕物资,加大农机具投入,提早调试检修,确保春耕生产物资需求。推动服务组织联合与合作,鼓励领军服务组织牵头成立区域性联盟或联合体,整合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农户提供“一站式”托管服务。鼓励服务组织利用电话和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发挥好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作用,通过网签服务合同、网络直播、线上培训等方式,强化线上服务支撑,打通社会化服务的“云通道”。
二、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生产托管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生产需求、服务组织能力等情况,科学确定本地区重点发展和推广的托管模式。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可以从推广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入手,引导农户优化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或缺口较大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多环节托管、全程托管等模式,切实满足农民需求。鼓励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扩大服务面积,拓展服务内容,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农民增收,为确保夏粮丰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三、组织参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春季农业生产服务和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积极组织服务组织及时对接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开展全程托管或多环节托管服务,确保春耕备耕不误农时。同时,要充分利用服务组织的技术、设施设备等参与乡村公共场所防疫消毒。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