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天水市花牛苹果适期采收研商会
2021年8月10日,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果业办、市果树研究所、市苹果产业协会,花牛苹果相关果树专家、气象专家,以及苹果贮藏销售企业家代表,召开了天水市花牛苹果适期采收研商会议。
今年,天水市以花牛苹果为主的苹果面积稳定在124万亩,预计结果面积106万亩,产量将达到212万吨,较去年增加9万吨、增长4.4%。其中花牛苹果种植面积82.3万亩,预计结果面积73万亩、产量143万吨。
与会专家和代表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从苹果栽培、果园气象观察、苹果物候期、花牛苹果各品种年生长天数等方面综合研判,提出了2021年全市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海拔1000米以下生产区域(麦积区伯阳镇、元龙镇等)花牛苹果成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8月28日;海拔1000—1100米的生产区域(麦积区马跑泉镇、社棠镇等)成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1日;海拔1100—1200米生产区域(秦州区太京镇、藉口镇,麦积区甘泉镇、麦积镇,秦安县兴国镇、西川镇、安伏镇,清水县红堡镇、永清镇、郭川镇,甘谷县新兴镇、磐安镇等)花牛苹果成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5日;海拔1200—1400米生产区域(秦州区中梁镇、皂郊镇、关子镇,麦积区花牛镇,秦安县刘坪镇、郭嘉镇,甘谷县安远镇、大石镇,清水县金集镇、丰望乡,武山县洛门镇、城关镇、桦林镇等)花牛苹果成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10日;海拔1400—1600米生产区域(麦积区渭南镇、中滩镇,秦州区华岐镇、天水镇,秦安县王窑镇、魏店镇、莲花镇,甘谷县白家湾镇、礼辛镇,清水县远门镇,武山县温泉镇等)花牛苹果成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20日;海拔1600—1700米以上生产区域(张家川县龙山镇,武山县咀头镇、山丹镇等)花牛苹果成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25日。
会议一致认为,花牛苹果是天水市栽培面积最大、范围最广的果树树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制止早采等损害花牛苹果品牌的行为,维护多年来精心培育的花牛品牌声誉。各县区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职能作用,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认真宣传贯彻并推动落实《2021年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花牛苹果生产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技术培训和监督,积极配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引导花牛苹果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果农适期采收、顺价销售,教育引导广大客商、电商销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适时收购,维护花牛苹果品质和品牌声誉。确保今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全市花牛苹果主产区果农、合作社、贮藏销售企业、电商企业,要抢抓9-10月份花牛苹果大量成熟销售但富士苹果尚未上市的“窗口期”,尽可能扩大花牛苹果销量,实现生产效益最大化;顺应市场价格变化,适时适量收储,提高增值效益,为全市乡村振兴、苹果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来源:天水市果业办
编辑: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