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完善五项机制 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2020年9月,陇西县被列为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此次改革试点重点要解决宅基地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丰富试点内容。试点工作启动后,陇西县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聚焦宅基地如何管、管得住、放得活三大重点,从建章立制入手,着力提升治理水平,推动传统管理向长效治理转变,试点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在县委领导下的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宅基地管理权属。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17个乡镇都成立了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相关工作;全县215个村都建立了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协助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工作。全县17个乡镇215个村都成立了村庄建设规划委员会,全面负责宅基地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了《陇西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有关事项,加强了部门协作,凝聚了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审批机制。按照村级初审、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原则,制定印发了《陇西县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靠实了工作责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县级农村宅基地办事窗口,主要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备案、宅基地流转、退出等事项办理;17个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事窗口,方便了群众办事。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宅基地改扩建及异址新建96宗,审批84宗,占地29.73亩。
三是规范流转机制。制定出台了《陇西县闲置农房流转合同》,明确了闲置农房在房屋权属合法、房屋所有权人愿意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流转,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流转后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各种经营。《合同》的印发,进一步规范了闲置宅基地流转行为,保障了闲置农房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交易机制。依托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陇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办农村宅基地咨询服务和交易业务。按照产权交易流程,综合考量宅基地的特殊性,初步制定了农村宅基地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过搭建涵盖宅基地基础数据、宅基地审批、流转、抵押、退出和监管等相关事项办理的陇西县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鼓励、引导、规范宅基地交易行为,最大限度地提升农村宅基地产权价值。
五是创新抵押机制。制定了《陇西县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原则、工作内容等,进一步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推动了银行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了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业务。
编辑:李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