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县级植物检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介绍了县级植物检疫工作现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机制不完善、运行不畅、人力不足、技术手段落后、工作经费缺乏等问题,就如何尽快解决这些制约因素和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植物检疫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安全问题。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及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地区间的农产品贸易往来更加频繁,同时也增加了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风险。因此,切实搞好植物检疫工作,为当地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则更为重要和迫切。但是,宁县植物检疫工作多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当地植物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植物检疫现状
宁县植保植检站成立于1991年12月,属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领导。该站自成立至今,长期从事植保植检工作的专职检疫人员为2—3人,主要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调查、监测、防治,农业有害生物疫情普查、监测、防控、植物检疫工作,农业种子、苗木繁育基地产地检疫等工作,面广量大,工作任务繁重。但是植物检疫人员都高度负责,认真努力,严格执法。年实施疫情普查面积5.2万亩次,在苹果蠹蛾、草地贪夜蛾、黄瓜绿斑驳病毒病、番石榴果实蝇、葡萄花翅小卷蛾、玉米致死性坏死病等疫情监测、阻截防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植物检疫证书也由人工手写签证发展为当前的“植物检疫信息平台”办理,实现了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高效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疫机构体制不健全。一是县植保站隶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理,为股级事业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和编制。二是各乡镇均未设植保站,仅有农技站编制,但其人员工资及工作均归乡政府管理,除每年晋升职称需要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和上报外,再无其他业务联系,存在县、乡断层现象。
(二)单位业务分工不合理。县级植保站真正从事植保植检工作的检疫员仅有2人,他们常年需从事病虫测报、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控指导等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专业性又强,还需承担农技中心分配的其他业务工作。这是因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范围广,承担工作任务重,如需承担如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各类试验、示范,粮油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农业防灾减灾,特色产业开发,化肥农药减量,农业保险核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精准扶贫入户等多种工作,虽然县农技中心正式职工有30人,设有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经作站,但因全年工作量大,仍存在人手不够,基本是分站不分家,植保人员除搞好本职工作,还需承担其他多种工作,难免会造成顾此失彼,甚至会“贻误战机”。
(三)检疫队伍力量普遍薄弱。一是植检人员普遍存在知识老化、年龄偏大等问题,现有的植保专业的技术人员年龄多在45岁以上,比例约占总数的80—90%,他们不懂电脑操作,不会熟练使用“植物检疫信息平台”办理检疫业务,不能对疑似对象做镜检分析和准确鉴定,多凭肉眼看和用经验判断。二是近年来基层单位很少招考植保专业的工作人员,存在青黄不接、新老更替断层现象;三是检疫人员普遍缺乏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在检疫执法中不能得心应手,不能很好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复杂案例或问题。四是检疫执法力度不足。由于多数人对植物检疫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是十分到位,加之检疫执法远不如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执法有震慑力。五是因人员、经费、编制等方面问题,无力在交通要道设立检疫检查站点,公路检疫条件目前还不具备。
(四)检疫检测手段严重滞后。因缺乏人员、技术、资金、设备仪器,植物检疫实验室无法正常运作,这就使得在检疫工作中即使遇到疑似病虫也难以正确识别和鉴定,只能求助于省、市专业植保机构。
(五)缺乏应急防控有力措施。缺乏机制健全、措施得力、责任到人、药械储备、应急保障措施到位的疫情扑灭应急防控预案,一旦疫情发生,则可能造成行动迟缓、工作被动等局面。
(六)植物检疫经费严重不足。基层植物检疫工作没有专项资金,办理植物及其植物产品调运检收费项目已经取消,许多检疫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如实验室开展病理镜检、检验、分析,检疫员定期深入各种苗木、种子繁育基地开展调查、检疫等,甚至无力为专职检疫员订制检疫制服。
(七)与政务中心服务工作脱节。近年来,按照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和 “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宁县植保站对植物及其植物产品调运(农业部分)检疫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多次梳理,进一步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但由于农技中心人力不足,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具体受理检疫事项的为农业农村局抽调的其他非专业人员,有的甚至对植物检疫相关条例、法规、程序一知半解,仅能负责业务咨询,窗口作用发挥不强,客户办理植物检疫最终还得去县植保站,最多“跑一次”无法真正实现。
三、对策及建议
(一)尽快完善检疫执法机制。自2018年年底以来,县区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尚为进行彻底,目前植物检疫工作仍在农技中心植保站办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1号)精神,要求按照“定职能”、“定机构”、“定保障”的指导思想和“主体明确、职权法定、重心下移、工作有效”的原则,建立一支县、乡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一是建立健全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搞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二是每个乡镇或按片区组建成立监管站,搞好乡镇日常农业执法监管等工作。三是确立“行政执法公务员”性质,执法人员实行“资格化管理”。四是配备必需的执法装备。如执法专用车、办案专用照相机、录像机、高配置电脑、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执法终端设备等。
(二)综合执法必需合理分工。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特点是:专业性强、具有执法唯一性、不可代替性,所以植物检疫必须保留自己的专业队伍,且人数至少不能少于3人。植物检疫涉及的与执法不相关的工作,如检疫性病害的调查、监测、防控等,应归属种植业管理。
(三)强化检疫执法专业队伍。一是专职检疫人员必需持证上岗,需同时具备植物检疫和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经考核取得《植物检疫员证》和《行政执法证》后,方可进入检疫执法队伍。二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需加强对检疫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植物检疫相关法规、条例,不同作物产地检疫规程,网上办理程序,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多种内容,真正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素质过硬的检疫执法队伍以,切实做到公正执法,程序合法。三是配备执法所需装备,如执法制服、执法车、执法记录仪等,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公路检疫执法检查,在交通要道建立植物检疫站,抽调精兵强将长期驻守,对过往的农产品调运车辆进行复检,核查检疫证书,抽检调运物品,进行疫情消毒处置等。五是要做到执法案卷齐全、规范。由市、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对案卷进行检查、审核和评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检疫执法规范、高效。
(四)提高检疫、检验技术手段。准确对植物疫情疑似对象作出分析鉴定是决定检疫执法成败的关键技术环节。因此,必须成立专门的植物检疫实验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增加经费投入,配备必需的试验、镜检、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和试剂等,并配备至少2名水平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院校毕业生,确保正常开展日常疑似对象检验、鉴定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县农业农村局要正式起草《农业检疫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预案》,并上报县政府,及时印发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内容包括疫情发布、任务目标、扑灭防控、实施单位、药械筹备、奖罚机制等多个内容,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六)积极争取各级经费支持。县乡各级政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工作,积极配套所需资金,用于组建检疫实验室,建立公路检疫站,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药械等,还需购置执法出行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检疫执法部门还要积极向省、市检疫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或物资支持,多争取实施项目。
(七)提高政务中心工作服务水平。一是县政务中心及植物检疫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植物检疫行政许可事项责权清单的梳理,真正实现“放管服”和“一网通办”。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要在政务中心配备1名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职检疫人员,负责植物检疫事项的咨询服务和证书签发工作,切实做到网络化、规范化、高效化办公。
编辑:韩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