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聚合力、增活力、提效力”三力齐发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清水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发展壮大、一手抓规范管理,从大处着眼、细处着力,在压实责任、激励扶持、强化监督等方面下足“绣花针”功夫,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规范化运作。
压实责任,齐抓共管“聚合力”、着力增强发展村集体经济动力。
今年,我县出台了《清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突破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了“四包”机制、“一承诺两计划”、富村增收“五项措施”、跟踪问效“四项制度”,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收益目标落实。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各乡镇党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县直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做实村集体经济工作。县委和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乡镇建立集体经济年增收计划,财政扶持项目管理运营与收益计划,细化到村,明确收入来源,作为督查检查、年终考核、工作落实的依据。同时,坚持激励引导、激发动能,树立鲜明考核导向,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与村党支部书记绩效报酬相挂钩,积极调动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变压力为动力,提振工作干劲,各乡村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经初步统计,今年全县260个村集体和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组织开垦撂荒地9.44万亩,流转土地11.68万亩,种植万寿菊4.39万亩、蚕豆5.57万亩、饲草玉米1.86万亩、小杂粮1.02万亩,规模养殖1.74万头(匹只)。截止7月底,全县集体经济收入村均达到11.81万元,5万元以上的占比达到91.54%。
加强扶持,多措并举“增活力”、着力夯实村集体经济基础实力。
针对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村无经营性资产发展的问题。我县早谋划、早着手,于去年10月份下发了《关于组建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各村集体吸引能人、创新思路、结合实际谋划集体经济发展,收集入库集体经济项目140多个,全方位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部门推荐,今年争取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中央三部委资金和东西协作帮扶资金等不同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资金共7600多万元。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等实际,采取村集体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共建的模式经营,县乡负责项目建设,完工后移交村集体,村集体将经营性资产租赁到有能力的合作社进行经营,每年以总投入金额的5%-6%为村集体分红,同时,要求优先吸纳本村农民务工。
据了解,丰望乡柏树村,2021年中央三部委投入资金50万元建设木耳大棚,由本村3名能人组建的合作社负责经营,当年实现纯收入30多万元,为村集体经济分红4.8万元,带动境内用工达1000人次,带动就业人员增收11万元。今年我县继续为丰望乡投入340多万元村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发展木耳产业。
强化监督,创新举措“提效力”、着力提升村集体经济监管能力。
坚持集体经济资金民主监督、科学使用,完善建立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财经审计和任期审计。将“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贯穿村集体经济收入使用全过程,形成村“两委”集体商议、党员全体决议、百姓人人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求各村按月如实填报《2022年天水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月报简表》《天水市2021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2万元薄弱村2022年收入情况月报表》,指导乡镇开展“三资”平台记账,每月度通报记账情况,确保报送数据与记账数据一致,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着力构建起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高效、骨干队伍过硬的村级监督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推村级资产保值增值,护航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编辑;韩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