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东西协作谱新篇 携手开启新征程
河北区和清水县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
清水县和河北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东西部协作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总体要求,坚持把东西部协作工作作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围绕产业合作、企业引进、人才交流、劳务对接、消费帮扶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拓展协作领域。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交流协作,走出了一条东西部协作、携手奋进的发展之路,具体工作体现在“五个新”。
一、持续高位推进,构建共赢新格局
两地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高层互访,共同谋化年度工作时间表、任务书,先后签订了《河北区清水县“十四五”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东西部协作年度工作计划》《共建产业园区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协作机制、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河北区主要负责同志到清水调研对接产业园区共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工作,清水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河北区走访,协商对接产业合作、文化交流等事项。清水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11个专责部门积极与河北区对口部门对接,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干部人才支援、劳务协作、产业合作等工作,形成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清水县秦亭镇、远门镇等5乡镇分别与河北区望海楼街道、江都路等5街道确定结对帮扶关系,推动东西部协作工作重心下移,形成了立体协作格局。
二、聚焦巩固重点,开创振兴新局面
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先后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持续落实项目资金巩固脱贫成果。河北区落实援助资金739万元,实施农村乡镇中学教学实验设备购置等项目,援助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教学实验设备、付崖村冷链物流设施仓库,新建就业帮扶车间 18个,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2022年,培训脱贫劳动力579人,实现在天津市稳定就业脱贫劳动力75人,向省外其他地区输转脱贫劳动力1600名,有效巩固了“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两地商务部门联合开展农产品诚信经营和电商直播带货培训,广泛组织产销对接,清水县与河北区商场、超市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去年以来,累计实现消费帮扶2.2亿元。连续两年安排东西协作资金113万元,探索实施防返贫保险,有效消除致贫返贫风险。持续投入资金1313万元,打造白驼镇化岭村、山门镇旺兴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切实让群众看到了变化、得到了实惠。
三、培育特色产业,开辟增收新渠道
累计落实援助资金1.2亿元,持续扶持光伏、食用菌、万寿菊、蚕豆等特色产业发展,特别是落实援助资金2331万元扶持的食用菌园区建设项目,年生产500万菌棒的生产车间和108座养菌出菇大棚、1000吨级冷库及智能化的配套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2021年又新建食用菌菌种实验室,近三年来,累计实现收益4880万元。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658万元扶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万寿菊、金银花、蚕豆、花椒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围绕“一县一园”打造的红堡生态工业园区,带动了全县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服务“津陇共振兴”签约项目,积极引导企业来清投资,引进的企业已成为清水产业发展升级的“提速器”。坚持示范引领,探索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和种植大户,构建“市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共享、长效协作联结机制,鼓励市场经营主体采取与农户签订生产订单、提供技术服务、保底价收购等方式,帮助农户持续获得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在万寿菊、蚕豆等用工密集型产业育苗、栽种、采摘、运输的过程中,积极组织群众就地就近务工,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切实增加了群众务工收入。
四、拓展交流领域,聚合协作新动能
河北区精心选派49名能干事、肯吃苦、能力强的干部人才到清水县开展帮扶工作,与当地干部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共同出谋划策,真情付出奉献。清水县主动借助河北区优势资源,选派17名干部人才到河北区挂职学习交流,培训乡村振兴干部80人,培训专技人才2464人,转变了全县干部人才思想观念,提高了干事创业能力。清水县与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签署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引进和推广食用菌菌种研发、管理等新技术。联合天津美术学院举办“百年风华”庆祝建党周年书画展,邀请天津德云社举办“庆国庆东西部协作文艺惠民演出”相声专场,开启了助力文化振兴新模式。与天排所成功签约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在绿色转型发展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五、规范资金监管,形成发展新支撑
为管好用好帮扶资金,清水县制定了《清水县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的入库程序,高质量建立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精心安排东西部财政援助资金3400万元,项目28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3个,涉及资金2180万元,占总资金的64%。严格落实“调度+督查+提醒+通报”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项目年中、年末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帮扶资金真正用在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上,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按进度完成资金支付任务。
编辑:吴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