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四措并举”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全力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今年以来,酒泉市扎实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措施,持续做好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改造,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自查自纠。制定印发《酒泉市农村低收入人群提住房安全保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8年以来住房安全保障政策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补助对象确定,补助程序、一户一档资料的管理以及群众投诉信访件办理情况及各级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回头看”,深入细致查死角、防隐患,坚决杜绝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动态监测。严格落实“月排查、月报告、零报告”动态监测机制,对重点对象、重点住房、重点区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持续做好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改造,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切实兜住住房安全保障民生底线。今年我市共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六类户”农房抗震改造计划6259户,截至目前,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计划年底建成入住。
加强督查指导,提升农房品质。健全行业部门指导、乡镇全面负责、村民代表监督、监理单位驻场监理的农房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编制印发《“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3.2万份,宣传单1.16万份,宣传册7100份。组织市县两级行业专家采取交叉巡查、查训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农房建设指导服务,加强质量安全和风貌管控,确保新建农房符合抗震设防和质量安全标准,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体现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通过酒泉新闻、政府微信公众号广泛向社会公布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整治重点及投诉举报方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农村住房安全领域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促进整治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编辑:韩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