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以“1613+N”工作模式,推进土地托管试点工作
2021年,永昌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试点期限为 3 年,自 2021 年 11 月起至 2024 年 10 月止。近年来,我县探索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服务规模经营、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今年,我县以“三抓三促”助力乡村振兴为契机,以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土地托管农业经营模式为突破口,采取“1613+N”工作模式(紧紧围绕1个工作目标,落实好6大重点任务,1项扶持政策,采取3项推进机制,N项同步措施),在全县开展土地托管试点工作,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产生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绿色发展。
“6”大重点任务,明确试点工作步骤。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印发了《永昌县推广土地托管农业经营方式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农户委托土地经营权、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优选土地托管服务组织、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合同、托管服务组织实体运营、健全利益分配联结机制六项重点工作、实施步骤和流程,为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项专项扶持政策,助力试点项目建设。根据《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永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的通知》(永农发〔2022〕391号)要求,下达永昌县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土地托管试点)资金,一个土地托管试点村100万元,共计1000万元。同时,其他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向土地托管试点村给予倾斜,为进一步发展壮大试点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
“3”项推进机制,有力推动工作落实。采取“周调度”强化工作进度。围绕农户委托土地、农户土地入股、遴选服务组织、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合同、实体运营情况、利益联结6大类28项重点任务,每周调度试点村推进情况。采取“月督查”确保工作成效。围绕土地托管各阶段任务,每月对项目资料、财务账目、作业质量开展督查。采取“常指导”保障服务到位。通过田间地头现场指导、交流座谈释疑解惑,指导服务组织规范签订托管合同、科学制定分红方案、严格落实补贴政策。
“N”项同步措施,全面抓实工作任务。自开展土地托管试点以来,我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印发《永昌县推广土地托管农业经营方式实施方案》以及《土地经营权委托合同》和《土地托管服务合同》样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政策保障;设计《永昌县2023年土地托管试点工作作战图》《永昌县2023年土地托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采取“周调度”“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有效推动工作落实;通过举办永昌县2023年土地托管试点工作培训班,发放《推广“土地托管”农业经营模式明白卡》,编印《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资料汇编》等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群众氛围;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县农经中心领导干部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土地托管试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服务,对指导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现场解答或书面形式反馈各乡镇,次数达30余次,填写督查记录10份,确保了试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今年,全县10个试点村土地托管面积达45475亩,涉及农户2344户,引导带动托管面积57000亩,共遴选顺畅农民专业合作社、春满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托管服务组织和大户15家。土地托管用于种植粮食作物38640亩,占托管服务面积的84.97%,其中小麦14013亩、玉米23347亩、马铃薯1280亩;蔬菜及其他作物6835亩,占托管服务面积的15.03%。
来源:永昌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