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
2024年01月17日 甘肃三农在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1月17日,民乐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局相关负责人就《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中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了宣传解读,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于2023年8月31日经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五十六条,主要围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监管和法律责任六个方面制定,切实加强社会信用管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内容和要求有了更深层次地了解。同时加强《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条例》相关内容,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及影响力,逐步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工作生活环境,营造“人人学条例、个个懂条例、事事遵条例”的浓厚氛围。
编辑: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