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直及中央、省驻陇南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责任,补齐疫情防控短板,消除防控工作盲区,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家属楼管控责任。各单位修建的家属楼(院)一律由所属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封闭管理、监测点设立、人员排查、隔离管控等防疫责任。所属单位要靠实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确定防控人员,按所属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衔接配合,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商住小区防控力量。要增派乡镇(街道)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和医务人员,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街道社区干部全程参与小区检测点值班。对于人口较多的商住小区,由市、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从市、县区直部门抽调人员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选派人员统一接受乡镇、街道的调配管理。
三、无缝管理“三无”楼院。“三无”(无物业公司管理、无所属单位、无人防和物防措施)楼院、自建房、出租屋,由乡镇(街道)、社区负责,逐家逐户落实管控措施。对“三无”楼院,要组织住户在2日内推选业主代表或楼院长,全面配合社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城中村,要整合出入口,设置防控卡点,加强人员管控;对于分散、临街住户,要靠实户主防控责任,加大巡回检查力度,确保网格管理无盲区、无空白。
四、严格管控人员流动。进一步优化社区网格封闭式管理措施,严格监测体温,简化出入登记,居民凭身份证和通行证出入,通行证由社区会同物业公司(家属院所属单位、楼院长)根据排查登记信息发放。社区居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五、持续深入开展排查。网格管控工作组要依托公安系统“一标三实”及交通检疫信息,全面落实“以房管人”措施,重点做好来(返)陇南人员排查。要加大对出租房屋人员居住情况的排查力度,在逐门逐户排查的同时,教育引导房屋出租人及时主动报告租客相关情况,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要对出租人严肃追责。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及时反映上报外来人员情况,确保各类外来、返程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控范围。
六、盯紧看牢重点人群。对“四类”人员尽可能采取集中留观,暂不具备集中留观条件的,从严落实居家留观措施,做到“一人留观,全家隔离”。网格员、社区医生要上门送达留观告知书,当面讲清隔离留观要求,并签字背书。对居家留观的,要在门口张贴醒目的提示信息,标明留观期限,提醒周边人群。对居家留观的人员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实行“一对一”包抓联系,提供必要服务,确保重点人员隔离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七、严格禁止人员聚集。各网格员要引导、劝阻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出门,动员群众自觉居家防护。严格落实防疫期间红事延办、白事简办的要求,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打麻将、玩扑克、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避免人群聚集。严禁组织大型会议,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提倡线上办公、居家办公、视频办公,减少工作期间聚众活动。
八、依法依规防控疫情。辖区所有组织、干部群众都要依法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安排或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由相应的管理部门及时从严进行处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生、机关选派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从严问责;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要从重处理。
九、强化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产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各县区要根据实际,研究细化具体的管控措施,并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陇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