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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 铺就乡村振兴幸福路

2024年04月13日 甘肃三农在线 梁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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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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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乡结构性变革的推进,土地流转在农村地区日益普遍,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机遇,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分级审核不严,合同签订不规范,风险防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导致用途管控不到位,“非粮化”问题日趋突出。为此,卓尼县立足县情实际,紧紧依托农业农村部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结合撂荒地整治工作,在土地流转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批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典型做法相继涌现,其中,木耳镇冰崖村试点的集体经济集中流转、集中种植模式破解了农村土地流转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力保障了粮食安全,也为卓尼县土地规范流转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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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木耳镇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集中流转、集中种植模式,首次在冰崖村提出的集体经济集中流转、集中种植的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应。2023年,木耳镇抢抓卓尼县“五个万亩”产业培育行动的政策机遇,全镇共流转土地2508.36亩,涉及农牧户620余户,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20余万元。流转后的土地被有效利用后,群众拿到了丰厚的流转收益,劳动力也得到了释放,真正实现了群众增收、产业增效,同时也激发出了乡村振兴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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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做活土地流转文章

木耳镇紧紧围绕“党建引领抓发展、促振兴”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1+1+N”集体经济“抱团发展”的党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引导群众转变传统发展观念,一改以往土地租赁“单打独斗”的经营承包现象,在凝聚共识、依法行政的同时既为群众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又提升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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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流转用途 加强耕地保护制度

木耳镇冰崖村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系列耕地保护行动,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边界和管理主体作出明确规定,着力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严格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制度、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推动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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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流转程序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木耳镇积极探索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中间人”,从群众手中统一流转,进行科学规划,统一种植,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方式,根据土地现状和农作物种植情况,确定土地流转680元价格标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从中收取80元/亩协调服务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土地流转的规范化使以往的“随意租赁”变成了“按规办事”,让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为农户和经营主体增收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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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流转制度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指导、审查责任,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备案土地流转项目档案管理、动态监管,督促各村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统一文本格式流转合同进行流转,全面禁止个体经营主体租赁土地用于种植中藏药材,防止了大量使用禁限用农药破坏土壤性质,维护了群众合法流转土地的权益.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