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推动实现生态宜居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承载着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近年来,玉门市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农村“脏、乱、差”面貌不断转变,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相继涌现出一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有效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与此同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仍存在短板弱项和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乡村规划需持续完善。各乡镇普遍已编制完成乡村振兴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但在贯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上还落实不够,尤其对照省委规划提出的内容体系和政策体系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重点特色镇、村规划不尽科学合理,个别地区村庄规划侧重于开发建设,对人居环境缺乏统筹及长远考虑,给后期整治留下隐患,原有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项目资金缺乏有效保障。乡村建设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撑,尤其是乡村居民点集中供暖、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基础配套工程所需资金量巨大,加之农房改造、户厕改造等任务量逐年递增,运行资金和管护费用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建得起而养不起情况普遍存在。乡村建设内容绝大多数属于公益性项目,难以引入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资金的来源主要依赖于财政投入、项目资金,而各部门涉农项目安排时序、渠道不同,很多项目难以有效衔接,导致资源难以整合,使乡村建设整体进度较为缓慢。
三是乡村布局仍需优化。部分乡镇农村居民点因为历史原因,在建立之初就缺乏整体规划,布局零乱,给集中配套基础设施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呈减少趋势,居民点中农房空置率较高,农房拆除改造存在置换难、拆除补偿难等问题,给村庄整治提升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四是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农村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体量大面积广,部分地区乡镇、村组仅限于定期开展集中整治、配备少数保洁员等一般性管理举措,缺乏长效常态整治机制和奖惩制度,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无法长期巩固。基础设施管护不够到位,存在一建了之情况。部分地区乡镇、村组垃圾清运不及时,污水处理站运行不畅。基础设施管理员大多由村组干部兼任,有时受限于人情关系复杂、专业素质不强、工作业务繁重等因素,对一些设备监管运维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存在想管不会管的情况。
二、对策建议
一是着力突出规划引领。建议国家自然资源部门对已不适宜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引领下的村庄规划进行重新编制。以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和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为指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旅游产业规划、“十四五”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专业规划衔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充分征求意见,编制或科学优化村庄规划,实现功能布局合理、安全、宜居、美观、和谐,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突出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一次性规划与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优化调整村庄功能布局,合理分离生产生活空间,配套规划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支持。建议国家层面结合各地不同的乡村建设情况,实行项目差异化支持补助标准。对于前期乡村建设条件较薄弱地区加强拆违治乱、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环境整治项目谋划储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基础配套的支持,整合涉农资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鼓励社会资本助力乡村建设,以衔接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探索PPP、专项特许经营权等模式,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措施,引导专业化、市场化资本建设及运行管护,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发挥奖补资金激励杠杆作用,以治理农村脏乱差环境为突破口,以农村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等“八改”工程为牵引,结合村庄实际和农户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改厕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公厕、污水管网、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和壮大村庄保洁员队伍,配足配齐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常态化、长效性开展农村卫生保洁。
三是大力建设集中居住区。建议国家层面进行农房改造任务下达时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居住区布局。各部门要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和“规范引领、先行试点、分期分批、整村推进”的原则,新建和改造农村集中居住区,积极推广“易地新建、原址新建、拆除旧宅、腾退进城、康养安置、风貌改造”等模式,统筹推进农房改造。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议国家层面加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时对专业化人居环境运维管理公司进行资金扶持,以此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划分乡镇村组、运维管理部门责任,融合网格化管理,确保区域包挂、责任到人,推动长效管护。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围绕农村生产生活垃圾产生、清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推行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建立部门检查、乡镇督导、村组监督的责任管理体系,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公厕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措施和责任办法,杜绝重建设、轻管护现象。基层组织利用引入的社会化、专业化人居环境运营管理公司,加强环境整治业务指导培训,建强专职专业化保洁队伍,鼓励群众同工同酬参与,提高日常维护监管能力。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