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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学习贯彻 《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

2024年04月18日 甘肃三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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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并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安排部署。

《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并正式公布,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强调,《条例》对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作出了要求和规定。明确了禁限规划区域和分区分类建设原则,推行河西及沿黄灌区、丘陵山地区、陇东旱塬区等不同区域建设模式,强化建后管护机制,强化用途管控,实行特殊保护,禁止在高标准农田区域内擅自建房、种植草皮等行为。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广泛宣传,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作业单位开展专项学习,对照《条例》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抓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分管负责同志专责、项目责任人现场蹲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6月底前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