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两地列入全省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建设
2024年04月22日 甘肃三农在线
鲁静 柴旭峰
近日,省级部门下达农村绿色低碳村庄项目批复,酒泉市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玉门市清泉镇清泉乡被列为项目实施地,两地获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其中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50万元补助,玉门市清泉镇清泉乡50万元补助。
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是在现有农村能源基础设施上,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节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农村能源技术宣传和培训。示范村建设优先选择农户相对集中连片,带动效应大的区域,形成规模优势,发挥规模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阶段为项目准备阶段,确定农户和建设地点,制定实施计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前期准备工作。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开展阶段性工作和技术宣传和培训。三阶段为项目全面总结、资料验收整理、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项目规划购置清洁取暖系统50套,在村委会老人幸福互助院开展清洁供暖改造260平方米,在村民议事中心和村民文化中心开展清洁供暖改造600平方,打造示范户52户,培训农户52人次以上,年减排二氧化碳140吨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玉门市门市清泉镇清泉乡项目规划购置清洁取暖系统40套,将打造示范户40户,培训农户40人次,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下一步,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指导好两个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并强化农户主体作用,做好项目宣传培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年底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通知要求,金塔县和玉门市将及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