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通过先建后补等方式扶持14个乡镇实施“庭院经济”产业发展
张家川县今年将“庭院经济”扶持政策纳入现有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扶持政策范围,通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下达资金226万元,对全县14个乡镇实施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特色生产生活服务的农户实施到户补助。
根据相关要求,该县三类户“庭院经济”到户补助资金35万元,涉及张川镇、恭门镇、川王镇、胡川镇、梁山镇、马鹿镇、刘堡镇、闫家乡、马关镇、张棉驿乡、连五乡等11乡镇实施;脱贫户补助资金190万元,涉及张川镇、龙山镇、恭门镇、刘堡镇、马关镇、川王镇、胡川镇、梁山镇、马鹿镇、木河乡、平安乡、闫家乡、张棉驿乡、连五乡等14乡镇实施。
在发展庭院特色种植上,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场地,重点发展蔬菜瓜果、林木花卉、园艺盆栽等特色作物,探索实行分户经营种植的发展模式。扶持标准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菜园周长不小于30米(含30米)补助1500元,果树达到5棵以上,果苗为1年生以上嫁接苗,验收以实际成活为准,每棵补助50元。
在发展庭院特色养殖上,利用闲置房屋和空闲场地,选择适合庭院养殖鸡、鸭、鸽、兔、蜜蜂等家禽家畜,积极推广养殖新技术、新模式,优化养殖结构,提高养殖效益。扶持标准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养殖鸡、鸭、鸽、兔等总量20只以上,有简易养殖圈舍,土鸡必须实行乡间散养,每只补助15元。每户养殖蜜蜂总量达到3群以上,蜂箱内必须达到3脾以上满蜂,蜜蜂每群400元。
在庭院特色手工发展中,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利用庭院建立特色食品加工作坊,进行农产品、食品加工制作;发展刺绣、草编、剪纸等手工艺品,培育乡村工匠,创响“土字号”乡村特色品牌。扶持标准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食品(馒头、面条、糕点、凉粉、面皮、豆腐、粉条、醋等)加工制作,长期运营并盈利补助5000元;刺绣、草编、剪纸、砖雕、凉鞋、布鞋等手工艺品每件补助10元。
在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发展方面,则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把农村庭院变成城市居民的小菜园、后花园、微农场,满足定制化、个性化、差别化服务需求。扶持标准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游、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长期运营并盈利补助8000元。
同时,还鼓励支持发展庭院生产生活服务,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等生活性服务业。扶持标准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长期运营并盈利,每户补助10000元。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