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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土地流转

2024年05月23日 甘肃三农在线

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酒泉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印发了《酒泉市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坚决守住流转底线,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耕地“非农化”,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价格指导、政策咨询、合同签订、委托流转等服务。

二、加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开展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分级审批工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资格准入条件、审查备案程序、流转期限和规模、矛盾纠纷处理、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督促各经营主体履行合同义务,按期支付流转费用。

三、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鼓励土地流转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入场交易,推动土地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二是要对在有效期内的流转合同实施监管,重点围绕农业经营、项目实施、风险防范、土地使用、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严格防范流转风险。三是要采取奖补资金支持、典型带动等有力措施,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农村土地,发展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农业生产。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