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仲裁调解+当场履行”化解干戈一步“到位”
2024年09月27日 甘肃三农在线
张福德
近日,民勤县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委员会采取“仲裁调解+当场履行”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兄妹之间土地承包纠纷,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解民忧促和谐的“枫桥式”工作法,让原本对薄公堂的亲兄妹三人握手言和。彰显出民勤县仲裁员在土地纠纷处理过程中“纠纷到我为止”的务实作风,受到镇村和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民勤县某镇村民徐某忠因自身特殊情况,其本人、父亲(已去世)和妹妹的土地一直由兄弟徐某清经营种植,妹妹徐某文又远嫁河南。前期,徐某忠、徐某文一纸诉状将同胞兄弟徐某清告上法庭,后又撤销诉讼变更为行政复议申请,收到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后,又向民勤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农村土地确权变更登记。
调解过程
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收到诉讼申请后,立即安排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决定对该土地纠纷案件进行仲裁处理,电话告知远在河南的徐某文,并向双方当事人及所在村社下达仲裁通知书。
得到民勤县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委员会在短时间内就受理此案并开庭仲裁的消息,徐某文从河南赶回民勤县参加仲裁。随后,仲裁员联合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针对纠纷焦点释法明理,耐心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经仲裁员和镇、村干部的耐心调解,最终,兄妹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下《仲裁调解书》,被申请人徐某清承诺立即兑现调解达成事项。该案的圆满解决,及时化解了原、被告的矛盾纠纷,也避免了亲兄妹对薄公堂的尴尬局面,维护了双方的土地合法利益。
下一步,民勤县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委员会将继续推进“仲裁调解+当场履行”方式,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的前沿阵地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