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扎实开展2024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及监测工作
2024年11月20日 甘肃三农在线
李鹏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按照《酒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方案》要求,酒泉市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及监测工作,总结发掘了一批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排头兵。2024年,全市新创建认定了50家市级示范社和50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取消了监测不合格的55家家庭农场市级示范社资格。
评定根据《酒泉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酒泉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如实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并对真实性把关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实地核查、征求酒泉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意见、局务会议审定、公示,认定公布。
多年来,酒泉市紧盯“提质、增效”目标,把新培育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以示范创建和动态监测为抓手,以发展壮大单体经营主体为重点,紧紧围绕现代种业、高效蔬菜、绿色畜牧三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把小农户与大生产、大市场
下一步,被认定的市级示范社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在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过程中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编辑: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