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宣传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4号》和甘农科函(2020)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徽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1月26日,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徽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会议。徽县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及农业农村局下属有关单位、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徽县能环办主任高斌传达学习了《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4号》和甘农科函(2020)26号文件精神。与会单位领导就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好《办法》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徽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王永春同志对学习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做好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王永春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办法》遵循全链条监督管理的思路,划定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着力构建覆盖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系统监管体系,其颁布实施对持续做好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工作,助推农业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属有关单位和股室要切实提高认识,靠实责任,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政令畅通。要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局属有关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办法》学习,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办法》的精神,提高实践运用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对《办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通过流动宣讲、发放传单、媒体报道等方式,深入阐述《办法》的核心要义,着力普及《办法》的主要规定,广泛宣传《办法》的基本要求,有效提高其社会知晓度,将《办法》列入农民和企业培训课程,推广使用0.01mm以上农用薄膜,进一步增强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各方回收责任。从严落实要求,在充分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能环办负责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指导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回收台帐,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确保完成回收任务指标,做好年度农膜残留监测工作。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蚕桑烤烟站、蔬菜站抓好玉米、玉米制种、烤烟、大棚蔬菜、露天蔬菜、“三蒜”、马铃薯等覆膜作物宣传、建立覆膜台帐及回收工作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依法打击使用销售劣质农膜的违法行为。要加强部门协作,农业农村局应积极主动与工业信息、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组织开展联合宣传活动,定期对生产销售的农膜开展联合抽查抽检,充分利用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位、到人。密切关注社会反应,主动答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办法》宣传贯彻取得应有效果,促进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秦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