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我为群众办实事不误农时保春耕
2021年04月26日 甘肃三农在线
蒋梦娣
“太感谢法官了,帮我要回茼蒿款,我可以马上去买种子化肥了。”瓜州县河东镇六道沟村三组农户杨某激动地说。
2019年5月,杨某与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茼蒿种植回收合同,秋收后,该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了茼蒿,但却一直未付款。今年3月,杨某起诉至瓜州县人民法院。法院收到诉状后,立即进行调解,短短一下午时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当庭给付杨某茼蒿款2.3万元。杨某拿回了茼蒿款,随即开始准备春耕。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瓜州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开门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为辖区群众春耕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
瓜州县腰站子东乡族镇辉铜村八组村民张某与王某在2016年3月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但合同到期后,王某不仅未及时返还张某的耕地,而且还拖欠张某租金1.68万元。今年3月,张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4亩耕地并支付租金。
农时不等人,立案后,承办法官当天便到双方当事人诉争的地头进行审理。经过实地调查、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两天的时间,为农民春耕争取了时间。
农时不能误,执行快脚步。今年以来,瓜州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延伸服务职能。针对农村春季农忙、群众诉讼难的实际情况,积极下沉办案力量,就地解决涉农矛盾纠纷,为春耕生产提供司法服务“及时雨”,减轻群众的诉累,保证他们不因打官司耽误农业生产,保障三春生产顺利进行。
编辑:秦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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