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辅导讲座
6月17日上午,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晓霞教授作辅导报告。省乡村振兴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和平同志主持讲座。
刘晓霞教授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定位、内容与实践》为题,从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背景、农业农村法律体系框架、立法定位、主要亮点、落地实施等五个方面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全面系统讲解。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刘教授的辅导报告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又是一次特别的“思政课”,讲座主题突出,理论体系严谨,讲授内容丰富,解读全面深刻,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理解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本质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严和平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一要树牢法治思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树牢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同本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三要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八五”普法为牵引,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积极参加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要结合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大力促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
省乡村振兴局在家局领导,驻局纪监组,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及省乡村振兴宣传教育中心全体干部参加讲座。
编辑:韩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