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近年来,肃州区认真贯彻《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行动,采取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典型示范、政策支撑等多种扶持激励措施,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截至目前,共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达到2336家。
规划引领促进发展。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每年制定家庭农场发展计划,将发展任务目标纳入乡镇目标责任书管理,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引领全区家庭农场快速发展,2023年全区新培育家庭农场60家以上,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健全机制规范发展。健全完善家庭农场登记管理机制,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完善了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采取集中培训、进村入场讲解、微信宣传推广等多种方式,全面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至目前,全区注册使用“随手记”软件的家庭农场达到了107家,“一码通”赋码管理的家庭农场达到了71家。
典型示范带动发展。深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出台了《肃州区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从产业类别、产业规模、经营效益、财务管理、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了8项具体认定标准,示范引领家庭农场规范发展,2023年全区申报市级“百佳”家庭农场30个、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6个,拟认定区级家庭农场15家以上。至目前,全区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13家,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47家,甘肃绿园生态种养殖家庭农场荣获国家级“生态农场”称号,带动了全区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政策扶持推动发展。制定出台了《肃州区2023年农业产业扶持办法》等政策性文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家庭农场扩大生产规模、配套生产设施、培育特色品牌、提升带动能力,对获得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补助1万元,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3年及以上的家庭农场,每个补助10万元,政策激励推动家庭农场向更高质量发展。2023年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5万元,扶持甘肃绿园生态种养殖家庭农场、肃州区旭峰家庭农场等5家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示范带动全区新增加家庭农场60家以上,确保家庭农场年度培育发展任务有效落实。
编辑: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