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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畜牧兽医总站六条措施严防汛期动物疫病疫情

2024年07月19日 甘肃三农在线
近期,陇南地区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增多,山洪、泥石流等洪涝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有进一步增大可能。为确保汛期动物疫情平稳,陇南市畜牧兽医总站及早行动,制定相应防范计划,重点强化做好六方面措施,为全市汛期动物疫情平稳做好应对工作。

强化基础免疫

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对新补栏畜禽、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畜禽进行补免。洪涝灾害时,根据防疫形势,可对畜禽进行一次紧急免疫,提高免疫保护水平。对近几年发生过家畜炭疽的地方要组织开展评估,对高风险地区及相邻乡镇实施免疫,确保易感动物应免尽免,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对其他畜禽传染病,要根据疫情动态,做好预防免疫接种。

强化监测排查

加大受灾地区、疫源地等高风险区畜禽的监测频次,及时分析研判受灾地区动物疫病发生和发展态势。炭疽新老疫区要组织对牛羊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对出现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血液呈酱油色且不易凝固、尸僵不全、腹膨胀等症状的动物,严禁剖检。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协作,根据当地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风险防范,降低生产损失。

强化消毒灭源

按照灾后动物防疫需要,细化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科学选择消毒药品,突出抓好畜禽养殖圈舍、运输车辆、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消毒灭源工作。特别要做好已受灾养殖场户条件保障,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洪水、内涝地区要排水清污后再进行消毒;污染严重区域,可选择高效消毒剂,提高使用浓度,增加消毒次数。对蚊蝇幼虫的孳生场所,要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对腐蚀和损坏的墙体及时修复,防止鼠类进入,投放毒饵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

强化无害化处理

严格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淹)死动物,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及时巡查河流、湖泊以及养殖场周边、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发现死亡畜禽,及时打捞并无害化处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露天堆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穿水靴等。严厉打击屠宰、出售、违规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严防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强化养殖场生产管理

养殖场要全面维修,加固圈舍、围墙、屋顶等,疏通并加固排水沟渠,检修排涝设施,保养排涝水泵、应急照明等设备,做好防汛排涝准备。强降雨结束后,尽快排出畜禽养殖场所积水,修复加固破损的畜(禽)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减少人员和物品的流动频率。连续暴雨期间,可实行封场管理,停止转群、免疫等非生产性操作。保持饲料清洁、干燥,尽量现配现用,防止霉变。供给洁净的饮水,可在饮水中适当添加复合维生素,增强畜禽抵抗力。商品畜禽达到出栏体重标准的,尽快出栏,降低饲养密度。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养殖场户和畜禽贩运人员,不得抛售、倒卖、随意丢弃病畜禽。

强化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出现突发状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疫病流行风险,强化消毒剂、防护用品、疫苗、驱出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及时组织物资调拨和运输,支持和指导灾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强化炭疽等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及各项技术要求培训,提升“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水平。关注所在地的防汛形势,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汛期养殖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养殖场户风险防范意识。

编辑:王松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