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针对“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管。“瘦肉精”的使用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人体健康。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安排,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和长效监管,彻底清除畜产品中的“瘦肉精”残留,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规模养殖场(户)、贩运经营者和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漏洞和死角;在养殖环节,进一步压实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监督指导严格落实“瘦肉精”检验与检疫同步、出栏动物(生猪、肉羊、肉牛)批批检要求,重点检查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兽药使用制度及出栏检测等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核查养殖档案记录、养殖投入品购入台账、检测试剂使用情况等,严防虚假承诺、编造伪造检测记录等;在收购贩运环节,进一步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牛羊贩运主体全面实行登记备案,督促落实收购贩运环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点检查活畜收购贩运人员落实收购贩运记录信息制度情况,并动态掌握活畜购销渠道;在屠宰环节,重点检查生猪和牛羊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情况,严格核查留存的“瘦肉精”检测记录、“瘦肉精”检测试剂购入凭证,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
二、组织开展抽检。在养殖环节,对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进行动物尿液“瘦肉精”检测,规模养殖场抽检比例不低于总数的 30%,每个规模养殖场动物尿液抽检数量不少于3批、槽料不少于1批;散养户和养殖大户抽检不少于30户,样品总数量不少于80批;在屠宰环节,对猪和牛羊屠宰企业开展动物尿液“瘦肉精”全履盖抽检,按不同时间段每家企业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20批,经检测,全部合格。
三、加大执法检查。民勤县农业农村局依托和食药安委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模式,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涉“瘦肉精”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00余次,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四、成效及展望。通过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有效遏制了“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滥用现象。未来,民勤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同时,也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挑战。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