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圆满完成一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
2024年08月23日 甘肃三农在线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24〕2号)文件精神,瓜州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圆满完成一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
备案工作包括:一是开展实验室自我评估。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我评估工作,包括实验室的资质证明、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布局合理性、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实验室从事的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风险等方面,并就评估内容逐项提出评估结果,形成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二是完善实验室备案材料的分类整理。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实验室备案信息表、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实验室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和检测报告等。
下一步,瓜州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将继续完善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室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生物安全意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有效运行。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