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扎实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是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要求,《规范》实施关乎屠宰企业长远发展,事关生猪产品安全供应。今年以来,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坚持服务优先、分批推进、因场施策,逐步破解工作难题,全力推动全市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升级设施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质控系统,力争2025年底完成《规范》实施验收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厅统一安排部署,下发工作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要求、实施步骤,压紧压实县级主管部门督导监管责任,摸底掌握全市6家生猪屠宰企业年屠宰量、经营运行情况,对照《规范》实施工作要求,全面梳理,确定工作措施,分批分类指导推进《规范》实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看清态势,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整改时限,积极行动,按要求提升改造。
广泛指导培训,分类推进实施。
结合春防、绿色畜牧重点任务抓点示范等下乡技术服务机会,深入中兴、百益、运祥等生猪屠宰企业现场,解读《规范》相关条款和检查标准,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内部培训。对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项目评定指南(试行)》160项检查项目,围绕功能布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操作管理、质量管理规范等9个方面,逐项对照检查,梳理存在问题,“一企一策”制定提升改造方案,消除企业畏难情绪,调动参与积极性,明确关键整改事项,督促企业尽快提升改造,尽早申请检查,对不符合要求且不愿意改造的企业,引导其退出屠宰行业。
加强督导调度,推进检查验收。
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日跟踪推进、周汇总反馈,月协调调度”工作机制,对生猪屠宰企业整改提升全程跟踪问效,不断加压加力,及时掌握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规范》实施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督促企业在技术改造期间,切实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开展肉品品质检验、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抓牢过渡期肉品质量安全,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至目前,全市6家企业均已完成全面自查,2家已明确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间节点,正在有序推动《规范》认证建设。下一步,酒泉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精细指导、精准调度,持续推进《规范》贯彻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来源: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