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确定试点单位。按照省农牧厅下达2018年“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目标任务,制定了“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举办了全市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并对上报的66家合作社申报条件、基本情况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据此将肃州区华夏农机合作社等66家合作社确定为全市2018年“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单位,能力提升63家,新建3家。分片召开了试点合作社负责人建设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任务。
二是落实配套资金。积极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建设政策,落实省、市、县扶持资金共计99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60万元,市级资金132万元,县级资金204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扶持资金达到15万元。
三是抓好建设进度。试点初期对各试点合作社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审核,并深入试点合作社进行现场指导,9月份对部分县(市、区)合作社建设进度进行了重点督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设进展缓慢的实际,在肃州区华夏农机专业合作社召开了全市“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推进会,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目前合作社建设正在有序推进,预计11月中旬可全面完成“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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