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山丹县结合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等,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领域治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各界参与、多方聚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环保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山丹县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农村、矿产资源、林草资源、湿地等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力度,累计对42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办理环境投诉、来信来电来访及提案议案等环境问题242件。出台《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健全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印发《山丹县建立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全县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土面积总计1486.23平方公里。先后在36个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市级生态村41个;4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32个“万村整洁”示范村及28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编辑:庄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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