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障“三农”投入 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作者:张皓博,甘肃省三农问题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农业部,民革甘肃省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全文重点提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共5个方面意见。在补短板方面,文件重点提到了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从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易地扶贫搬迁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多种安置模式,实现灵活搬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资金一直是困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次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债券安排,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将会缓解项目建设瓶颈,助推脱贫攻坚。
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地方政府发布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将有效的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薄弱环节,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幸福指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前的农业农村发展,但是,中央和国务院已连续出台多项政策,在当前春季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做到了“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农业”,确保了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只要严格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抓好农业生产,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障农村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实现。
编辑:庄宁宁